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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雅行,育美养善,安全文明伴我行—— 我校“校园安全文明月”活动正式启动

时间:2021-11-03浏览量:2518

     为认真落实好省委教育工委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文明建设,112日下午,我校隆重举行校园安全文明月活动启动仪式。我校校长杨民刚,常务副校长冯潘宗,副校长姜雪松,党建联络员徐方杰、董菲,校长助理刘建冬及各二级学院院长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常务副校长冯潘宗强调,维护我们的家园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是我们每位山文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为营造山文和谐美好的校园提出六点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通力合作;二是加强宣传,深入推进;三是立即行动,从我做起;四是互相提醒、相互帮助,五是树立弯腰精神,养成良好习惯;六是校园安全文明,建立长效机制。



      校长助理刘建冬宣读《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校园安全文明月活动方案》,方案中向全体师生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确保落实;二是加强宣传,严格检查;三是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四是建立机制,巩固成果。



   杨民刚校长在讲话中强调,全体师生员工要正确认识此次活动的三个必要:一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长远需要,二是学校现实发展的迫切需要,三是学校社会责任担当的需要。在后续校园安全文明工作进行和持续推进中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活动全过程;二是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三是坚持注重实效,引导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四是坚持广泛参与,把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安全文明根基。


      他指出,通过此次活动做到五个提高:一是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准,二是提高校园的安全稳定系数,三是提高师生员工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素养,四是提高学校综合治理和管理能力,五是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要培育形成和巩固完善五个地位:一是德育的首要地位,二是党建的核心地位,三是学生的主体地位,四是教师的主人地位,五是质量的永恒地位。 

      会上,学生代表、辅导员代表及学工科长代表分别做表态发言。

   此次“校园安全文明月”活动自111日起,为期30天,活动内容包括校园安全、文明行为、卫生净化、心理健康、防偷防盗防诈骗、防疫情与消防演练等专题,广泛开展诗歌创作诵读、演讲、书法、绘画、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强警校共建,倡导“天天安全,事事文明”,打造出一个安全文明的新校园。